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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的土地(2)


  现在可以回到流放上来了。说过了杀的花样,流放确实成了一种极为仁厚的惩罚,但实际上对承受者来说,杀起来再慢也总不会拖延太久,而流放却是一种长时间的可怖折磨。死了倒也罢了,问题是人还活着,种种不幸都要用心灵去一点点消受,这就比死都烦难了。就以当时流放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首先让人受不了的事实是流放的株连规模。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远近近的亲戚,甚至包括邻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别以为这样热热闹闹一起远行并不差,须知这些几天前还是锦衣玉食的家庭都已被查抄,家产财物荡然无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后做什么也早已定下,如“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等等,从孩子开始都已经是奴隶。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我现在随手翻开桌上的史料就见到这样一条记载: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但死在路上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由此,一路上的自然艰苦和人为虐待便可想见。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这些奴隶分配给了主人,主人见美貌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丈夫碍手碍脚先把丈夫杀了;人员那么多用不了,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最好的待遇算是在所谓“官庄”里做苦力,当然也完全没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学者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

  在一本叫《绝域纪略》的书中描写了流放在那里的江南女子汲水的镜头:“春余即汲,霜雪井溜如山,赤脚单衣悲号于肩担者,不可纪,皆中华富贵家裔也。”在这些可怜的汲水女里面,肯定有着不少崔莺莺、林黛玉这样的人物,昨日的娇贵矜持根本不敢再回想,连那点哀怨悱恻的恋爱悲剧,也全部成了奢侈。

  康熙时期的诗人丁介曾写过这样两句诗:

  南国佳人多塞北,

  中原名士半辽阳。

  这里该包含着多少让人不敢细想的真正大悲剧啊。诗句或许会有些夸张,但当时中原各省在东北流放地到了“无省无人”的地步是确实的。据李兴盛先生统计,单单清代的东北流人(其概念比流放犯略大),总数在150万以上。普通平民百姓很少会被流放,因而其间“名士”和“佳人”的比例确实不低。

  如前所说,这么多人中,很大一部分是株连者,这个冤屈就实在太大了。那些远亲,可能根本没见过当事人,他们的亲族关系要通过老一辈曲曲折折的比划才能勉强理清,现在却一古脑儿都被赶到了这儿。在统治者看来,中国人都不是个人,只是长在家族大树上的叶子,一片叶子看不顺眼了,证明从根上就不好,于是一棵大树连根儿拔掉。我看“株连”这两个字的原始含义就是这样来的。树上的叶子那么多,不知哪一片会出事而祸及自己,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什么时候会危害到整棵大树,于是只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此这般,中国怎么还会有独立的个体意识呢?我们以往不也见过很多心底里很明白而行动却极其窝囊的人物吗?有的事,他们如果按心底所想的再坚持一下就坚持出人格和个性来了,但皱眉一想妻儿老小、亲戚朋友,也就立即改变了主意。既然大树上没有一片叶子敢于面对风的吹拂、露的浸润、霜的飘洒,整个树林也便成了没有风声鸟声的死林。朝廷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片表面上看起来碧绿葱茏的死林,“株连”的目的正在这里。

  我常常设想,那些当事人在东北流放地遇见了以前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次却因自己而罹难的远房亲戚,该会说什么话,作何等样的表情?而那些远房亲戚又会作什么反应?当事人极其内疚是毫无疑问的,但光内疚够吗?而且内疚什么呢?他或许要解释一下案情,而他真能搞得清自己的案情吗?

  能说清自己案情的倒是流放者中那一部分真正的罪犯,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刑事犯;还有一部分属于宫廷内部勾心斗角的失败者,他们大体也说得清自己流放的原因,其中有些人的经历也很有历史意味,但至少我今天在写这篇文章时对他们兴趣不大。最说不清楚的是那些文人,不小心沾上了“文字狱”、科场案,一夜之间成了犯人,竟然福大命大没被砍头,与一大群株连者一起跌跌撞撞地发配到东北来了,他们大半搞不清自己的案情。

  “文字狱”的无法说清已有很多人写过,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想,流放东北的文人中真正算得上“犯案”的大概就是在科举考试中作弊的那一拨了。明代以降,特别是清代,壅塞着接二连三的所谓“科场案”,好像鲁迅的祖父后来也挨到了这类案子里边,幸好没有全家流放,否则我们就没有《阿Q正传》好读了。依我看,科场中真作弊的有(鲁迅的祖父像是真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恣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的。例如1657年(顺治十四年)发生过两个著名的科场案,造成被杀、被流放的人很多,我们不妨选其中较严重的一个即所谓“南闱科场案”稍稍多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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