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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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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话倒让他回想起妻子十几岁时的气味。那当然是不会忘记的,那是茫野之气、绿草的青生气,还多少掺杂有一点麝香味儿。可那是多么使人迷恋以至于深陷其中的气息,这气息无所不在,先是从胸窝那儿弥漫开来,逐渐形成一团无色无形之雾包裹了她,一到了夜晚又悉数蓄入头发之中。这密挤如苘麻的浓发啊,让他长时间把脸埋于其中。至于后来她走向成熟,她与他潜回之夜怀上孩子的那个时刻,这种气味就变得更加浓烈了——有几次差点使他晕厥。再后来呢?他极力回忆,这会儿想一点一点还原某种气味,竟发现这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他记得美蒂在用大剂量的化妆品遮掩身上的鱼腥气:她越来越贪吃那种模样丑陋的鱼,结果老要沾上它的邪味儿。尽管如此,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那种令人不悦的气息,因为它是从汗腺中分泌出来的。每当她大呼小叫“妈呀,真逮住汉子啦”的时候,一股混着泥腥和水草藻类的气味就疯狂弥漫,不可遏止,这浓浓的气息仿佛将他托举在半空,又让他觉得自己在浓得化不开的泥浆中挣扎、游移,最后连软着陆的机会都没有:纯粹是砰嚓一声掉下来,跌得七窍生烟。他忍不住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妻子用一张大嘴撮成的小嘴巴一下连一下亲他,说:“傻孩子,还用问吗,你老婆是劳动人民哪,整天泥一把水一把的;怎么?头晕?悠悠乎乎?那就是你老婆好啊!你老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夸口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你、你!你这个掉进蜜罐子的福人!” 廖麦一再发现,美蒂每到夜晚柔情蜜意的时刻,立刻变为一个野性而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自己却越来越退向一个角落——那儿是专为笨手笨脚的书呆子准备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如此,妻子才不止一次劝阻他:“少看一些书吧,少划拉一些字儿吧,那不过是你从大学堂里染上的毛病,不得不用这种方法解闷儿罢了!” 小蓓蓓与母亲无话不谈,母女俩在一起嘀嘀咕咕时,廖麦心上空得慌。他这时总要走近她们一点儿,小蓓蓓这才转向父亲。孩子偶尔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胡子扎一扎、叫一叫。她的个子快像母亲一样高了,可她还会做鬼脸!“蓓蓓,蓓蓓啊!”他这样叫着,在书房里搬动几本书,想让她看,又小心地剔掉其中的一本,她大笑。 她是他心中的花,永恒之花。 她真是香透了这个家,这个小花鹿蹄子——她的外号就这么产生了。她从来没让父母忧心,除了毕业就业这一关——孩子早一年上学,考的是大学专科,一所民办学校。“她太贪玩了呀,要不她会上第一等的学校。”美蒂嚷嚷着,长时间心有不甘,到了孩子就业的关头更是焦躁无比。最后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蓓蓓找到了一家相当不错的股份公司。可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家公司又被天童集团收购了,它转眼之间姓了唐!廖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做出一个决定:蓓蓓要离开那儿!“那她去哪儿?你得听听她自己想些什么啊!”美蒂有些急了。廖麦说:“孩子嘛,就回家来!我们有两百多亩的农场呢,咱家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 小花鹿蹄子压根儿不把父亲的决定当一回事,她亲父亲的耳朵那儿,对耳朵上的一块疤痕特别感兴趣,说:“这肯定是流浪在大山时冻的吧?”父亲苦笑一下,不想在这一刻讲疤痕的故事,只说:“孩子,公司一换主人,你就不能在那儿呆了。”小蓓蓓大笑:“什么呀,还是我们原来那些人,不过名义上变了。谁认识那个‘老童’是谁?再说天童集团收购的公司呀企业呀多得数不完,我们小职员才不去管它呢,照旧还得上班下班。” 廖麦发现美蒂与女儿的意见完全一致,她甚至说:“谁的公司都一样,蓓蓓如今拿钱还多了一点呢!”他那个周末是说话最少的一天,因为他在心里一直重复一句话:不,这可不一样。 时间一晃又是多半年过去,小蓓蓓竟然升任了公司某部主任,工资成倍增长,奖金则是数倍增长。美蒂兴高采烈:“咱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你看到了吧?”廖麦严肃地向她指出:“她已经有两个周末没有回家了!”“这不算什么,这说明她忙嘛!”廖麦声声生硬地告诉她: “我想让她像过去那样,每个周末都回家。” 紧接着的一个周末小蓓蓓回来了,她一进门就扑到父亲屋里,嚷着:“听说有人生气了?”廖麦故意板着脸应道:“是啊。” 一股比往日浓得多的香气使廖麦抽了一下鼻子。他一抬头发现孩子比过去胖了,耳朵上多了一副金闪闪的坠子。孩子依偎了一下,正想离开却被他喊住了:“你已经够美了,你不需要金子点缀自己;更可惜的是,我的孩子本来完美无缺,这会儿却让什么把耳朵扎了个洞……” 蓓蓓刚要说什么,一抬头发现父亲阴沉的脸上,那双眼睛里有浅浅一层泪光!“天哪,”她哈气一样叫了一声,怔在原地,然后轻轻取下了耳朵上的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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