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坐在我的对面 我就像一本我自己打开的书。 书中有生命的故事在流淌。滴着血。 冬天来了。他把炉火生起来。房间里是一股煤烟烧烤的温暖的味道。他总是攥 紧我冰冷的手,屋外飘起了雪。朝着一个方向。有风。风在吼叫。像在哭泣。他此 刻就坐在我身边。那杯咖啡冒着热气。很冷。我说。一个苍茫的世界到来。眼泪。 还有满心的忧伤。他说,你该想想怎么去讲你的故事。 我告诉他我不用想。这时候下午的阳光正从床前的那扇小窗里射进来。雪停了。 午后的刺眼的阳光。我们是从一个秋季开始相爱的。有棕红色的叶飘落。一种很温 和的辉煌。从此,我们走过了漫漫的旅程。很长久。我的故事就在他的眼前。他有 一天在微风中把我拉到他的近旁。很近。一个午夜。告别了嘈杂的友人。街边的咖 啡座依旧灯火辉煌。这是个不夜的所在。人影在霓虹灯下晃动。我们依靠在池边的 栏杆上。唯一的宁静。我们在惶惑中来到这里。我们在寻找。但不知找寻什么。黑 暗中是一池浓重的澄澈的水。还有大海。海边的蓝色的天空。我永远也弄不清为什 么那所有的浪漫瞬间都发生在我们中间。不是和别人。是别人总有那样的憧憬而没 有勇气。他这样走来。使人猝不及防。我们曾是朋友。做了很长久的朋友。结果那 一天…… 他把我拉进他的生活便开始有无穷苦痛追逐我。缠绕着宁静的思绪。 我对他讲起了杜拉。 为了什么? 一颗心。爱情。理解。可能还有孤独。 我们在海边度假。很久。大海时刻在近前。伸手可触的是潮湿而咸腥的空气。 还有林中的清新。我过去常常来这里。不是一次两次。每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写海。 用灵魂中的感情。那是一种深刻。即或是在这一本散乱的文字中,那蓝色的精神也 是贯彻始终的。我把我和他的故事镶嵌在海边。一个美好的时刻没有他。他那时不 知在何方。他并不真正属于我。他属于一个有些遥远的世界。他就是在一片心灵的 荒漠中走来。我等待他。在那个美丽而凄艳的时刻。原想等他一道去看海。我们彼 此这样相约。但有一天他打来电话,他说,你可以先去海边。 于是那个黄昏到来。海边下起了漾濛的小雨。有些冷。我加上外衣,便独自一 人走出宾馆。离开我自己的那个房间。离开我正在写的那部长长的小说。海和血脉 的神秘,使我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充满恐怖。我的房间里日夜可以听到林的和海的 吼叫。我离开了这个靠海的房间。我想哪怕暂时能把那寂寞和恐惧留下来,关在身 后,而只带走对他的思念。徒然。无论你走到哪儿。一切交混着。一切充斥在你的 空间中,无所不在。小雨打在蓝色小花的尼龙雨伞上,发出很令人凄惶的细碎的响 声。海边的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人们似乎只喜欢日光浴而不喜欢小雨。小雨显得感 伤。夜迟迟没有降临。同样的等待。我独自一人。很缓慢的步伐。那样的时刻很彻 底。我才发现,人可以没有钱,但不可以没有爱。 我曾有过没有爱的日子。很长的一段光阴。读书写作伴着真正的空虚与无聊。 没有爱情也就是没有错误。没有错误也就不用忏悔不用自责也不必痛苦。被麻木浸 泡着。循规蹈矩。好像被一种无奈窒息着。几乎很难想象人要生活在没有错误的行 为规范中。人怎么可以没有错误?我总是在犯着错误。我哭起来的时候,灵魂总在 震颤。然后是一种伤残。我不仅需要别人来批评我,我而且需要自我批评,拉出自 己的灵魂来审判。陀斯妥耶夫斯基就是这样做的。而且他疯狂。但我不疯狂。因我 是一个女人。我是在欢乐在悲伤在苦痛在扭曲之后,还有着平静、温和与感动的那 种女人。我总是可以以无限的守静来读我打开的那本关于我自己的书。审视一个切 近的灵魂。 我生命中唯有一个我最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他。唯有他。我给予他最彻底的 忠诚。不再有任何的秘密。在我们之间。他是第一个我把全部隐藏的故事都讲给他 听的那个人。那个男人。他知道了一切。毫无隐瞒。在一个漆黑而虔诚的暗夜中, 他抱紧我让我诉说同时忘却。这些从此也成为了他的秘密。 另一种忠实是对于读者的。在读者面前我从不躲藏。因为他们神圣。作为群体 的神圣。我相信他们读我的书并不是为了找到字里行间的那个人的隐私。我所以敢 在稿纸上倾诉我的隐秘和苦痛。弹响一只六弦琴。我不怕我的文字被发表。更不怕 那些心史被公开。我有这个勇气。而且已经是这样。所以我希望那些偶然能读到我 的文字的那些人,他们是我的朋友。他们最好能理解我懂得我而不是猜度我。我希 望他们能够真正了解当一个女人,她诉说的时候那痛苦的意义。 血流出来的时候,肌肤不会不疼痛。 他此刻就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听着我说这些。他点燃了一支香烟,点燃之前 他以沉默的目光询问我。我告诉他说我不喜欢男人问女人这样的问题。然后他凶狠 地骂了一句脏话,又问,这样行吗?我放下了手中正在为他织起的那件深蓝色的毛 衣。我走过去。到他的近前。挪开他拿着香烟的那只手。让他拥抱我。他开始亲吻 我。那烟在不知不觉当中熄灭。我们就那样停留了很久。 我想我该做个好女人,而不是做个好作家。 我在很多方面都很自信。因为我会做很多的事情。比如写作。靠写作赚钱。我 还会做一些饭菜。做夏季的衣裙。打毛衣。把房间收拾得窗明几净。我喜欢清晨即 起。不睡懒觉。高节奏和高质量的生活与工作。诸如此类。我总是能提前做好一切 我想做的事。我从没有过半途而废的时候,所以我自信。但唯有一点我不自信,那 就是我测量不出他的爱。一颗心永远不等于另一颗心。这糟糕极了。因同时带给他 的苦恼是,我对于一切的不信任。连同他。 因为不属于。他就是那个永远不属于我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