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文集 福楼拜如此说 出错,是每个作家所不能免的。 一般作家出,自是不在话下,大作家出错的可能性要少些。但不等于绝对不会 出。于是,被人挑错,也是许多作家总会碰上的事情。 挑错,是件好事,清·俞樾《春在堂随笔》里,有一句,说的是真话:“著书 之家,千虑一失,往往有之。”何况,能做到下笔千虑者,又有几许,说不定连百 虑还不足呢!于是,疏漏错讹,硬伤笑话,文法不通,一知半解,就成为小报上的 嘲笑话题。有一句民间谚语,“常在河边站,哪能不湿鞋”,天天在弄刀弄枪的武 士,难保不失手。 因此,有比自己更明白的人,给指点出来,便是一件“善莫大焉”的好事了。 当然,每到此时,就会产生出好像在公共汽车上,被当场逮住的小偷的那一种 尴尬,我就有过这样的体验。羞耻之心,人皆有之,这是肯定的,但无心的过错, 和一定要把手伸到别人口袋里窃取财物者,究竟不同。我以为,挑错者也好,旁观 者也好,似乎用不着悻悻然,用不着幸灾乐祸,更用不着大张挞伐。一个写了一百 万字,或数百万字的作家,要比写了十万字,或数十万字的作家,出错的机率要大 十倍,在逻辑上是可以这样推断的。倘若是一个根本不写什么作品,或压根儿就写 不出什么作品的作家,他出错的机率等于零,从理论上讲,也是应该如此的。如果 因为写得少而错少,就一定比写得多而错多,要高明,那就有欠公平了。 我就有幸领教过,那些自以为东方不败,拥有永远的说嘴权利,而哇啦哇啦, 口吐白沫的先生们。 善意的挑错,自是应该虚心接受。宋·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举过一则例子 :“郑谷在袁州,齐已携诗诣之。有《早梅》诗云: ‘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日:“数枝,未早也。不若一枝。‘齐已不 觉下拜。自是士林以谷为’一字师‘。”但也有如鲁迅先生在《从“别字”说开去 》的文章中指出的那种并不十分善意的挑错者。 他说:“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 什么宝贝一样。” 当然,对被挑错的人而言,善意也罢,非善意也罢,知错改错,然后再不犯同 类错误是第一位的。不过,像晋末那位野心家桓玄,着意追求“飘飘然”的“优越 之感”,就令人不敢恭维了。史书称他: “玄性苛细,好自矜伐。主者奏事,或片辞之谬,必加纠摘,以示聪明。”大 概这类挑别人小毛病而自炫,还要大做文章的人,我想是不会绝种的。 后来,人们渐渐地变得圆通起来,作家也不例外,碰上这类事情,除少数按捺 不住,急赤白赖地跳起来,气急败坏地要讨个说法,或形之于文,或诉之于法,必 定要较量出个长长短短者;或从商业角度出发,为了几文版税,高企印数,故意伸 出脑袋,作小丑状,招骂讨骂,骂得越多,书卖得越好,荷包也跟着越鼓者外。我 发现,如今的大多数作家,通常持低调的态度:挑对了的,脸红一下,尴尬一阵, 以后尽心就是;挑得不对的,眉头一皱,脑袋一晃,基本不作回应;挑得还有可商 榷之处的,撇嘴一笑,付之一嗤,也就不当一回事地拉倒作罢。挑错者碰上这类作 家,无论是存心出其洋相者,还是好心帮助其改正错误者,都会落一个乘兴而来, 扫兴而去的结果。 这样倒也清净,省得小报记者忙得脚打后脑勺。 其实,作家的出错,也不能一概而论。宋·叶梦得《石林燕语》载:“苏子瞻 自在场屋,笔力豪骋,不能屈折。于作赋省试时,欧阳文忠公锐意欲革文弊,初未 之识。梅圣俞作考官,得其《刑赏忠厚之至论》,以为似《盂子》。然中引‘皋陶 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事,不见所据,亟以示文忠。大喜,往取其赋,则已为他 考官所落矣,即擢第二。及放榜,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遂以问之,子瞻徐曰:” 想当然耳,何必要有出处?‘圣俞大骇。然人已无不服其雄俊。“对这有意的错,
宋·赵令田寺《侯鲭录》里也讲到了:“东坡先生召试‘直言 |